学校根据考生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入围名单,入围者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具体入围名单将于3月29日起在我校提前招生网公布,由考生自行登陆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具体入围原则如下:
1. 普高招生考生
普高招生考生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往届生以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平均值计)10门科目学考成绩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专业计划数的1:12确定入围名单(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入围),如不足1:12,则全部进入现场确认名单。高中学考成绩以“服务平台”提供的成绩为准。
根据学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将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往届生以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平均值计)10门科目分为5门专业基础科目和5门其他一般科目,各专业基础科目如下表:
专业 | 专业基础科目 |
设施农业与装备 | 语文 数学 生物 技术 思想政治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语文 数学 生物 技术 思想政治 |
畜牧兽医 | 语文 数学 生物 地理 技术 |
园艺技术 | 语文 数学 化学 生物 技术 |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 | 语文 数学 外语 地理 生物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语文 数学 技术 物理 地理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语文 数学 技术 物理 地理 |
软件技术 | 语文 数学 技术 物理 地理 |
连锁经营管理 | 语文 数学 地理 技术 思想政治 |
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科目和其他一般科目,按各自科目类别等第折算分数,换算关系如下:
学考等第 | A | B | C | D | E |
专业基础科目-折算分数 | 35 | 28 | 22 | 15 | 0 |
其他一般科目-折算分数 | 25 | 20 | 16 | 11 | 0 |
备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学考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我校予以认可;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考生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否则我校不予认可,计为0分。往届生学考成绩P等计0分。
2.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职业技能考试取得的成绩为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全部进入综合文化测试。